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门部门规章的决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门部门规章的决议》已经2019年2月15日第6ci部常务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9年3月1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门部门规章的决议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刷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议修改下列部门规章:
一、删去《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保证理措施》(建设部令第124号,凭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改)第十条第二款“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条约后7个事情日内,将条约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案。分包条约发生重大变换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讁uan涓7个事情日内,将变换协议送原存案机关存案”。
编者注:删去第十条第二款,即意味着“作废分包条约存案”。
二、将《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措施》(建设部令第89号,凭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改)第十八条中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修改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但实验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
将第十九条中的“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修改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但实验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
编者注:即实验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不需要再对招标文件存案。
三、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清静治理划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九条“建设单元在申请治理清静监视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清静治理措施等资料”,修改为“建设单元在申请治理施工允许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清静治理措施等资料”。
编者注:修改此条款,即意味着治理施工允许手续时,需同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清静治理措施”。
原来需要哪些质料呢?
凭证《修建工程施工允许治理措施》,申请领取施工允许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响应的证实文件:
(一)依法应当治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治理gai修建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都市、镇妄想区的修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妄想允许证。
(三)施工chang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衡宇的,其进度切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an照划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果真招标的工程没有果真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响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知足施工需要的手艺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an划定审查及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清静的详细措施。施工企业体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凭证修建工程特点制订的响应质量、清静手艺措施。建设工程质量清静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体例了专项质量、清静施工组织设计,并an照划定治理了工程质量、清静监视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元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允许书。
(八)执法、行政规则划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执律例则划定,zeng设治理施工允许证的其他条件。
注:2018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修建工程施工允许治理措施》的决议,对《措施》已作出修改。
删去原第七项:“an照划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的划定。
原第八项修改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元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允许书”。
四、将《都市建设档案治理划定》(建设部令第61号,凭证建设部令第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修改)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吸收规模的工程,建设单元在组织完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治理机构对工程档案举行预验收。预验收及格后,由城建档案治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修改为“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吸收规模的工程,城建档案治理机构an照建设工程完工团结验收的划定对工程档案举行验收”。
删去第九条“建设单元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完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治理完工验收存案时,应当磨练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编者注: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周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刷新的实验意见》,提出:实验妄想、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团结验收,统一完工验收图纸和验收尺度,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五、将《都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治理措施》(建设部令第136号,凭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修改)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完工验收前,建设单元应当提请城建档案治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举行专项预验收”,修改为“城建档案治理机构应当an照建设工程完工团结验收的划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举行验收”。
本决议自宣布之日起施行。以上5部部门规章凭证本决议作响应的修正,重新宣布。